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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华侨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项目 主办单位:华侨大学 参与人员:在职在编及退休教职工 补助标准: 医疗费用扣除保险报销部分后,自费超过一万元,可申请补助。 补助金额按分段累进计算,1-3万元(含3万元,下同)按60%、3-5万元按70%、5-10万元按80%、10-15万元按90%计算。一个互助年度补助最高限额20万元。连续5个互助年度补助最高限额50万元。 申请流程:联系保险公司业务经理,询问所需材料,办理时间和地点,并进入微信群。 林铭钦 18202224460 项目介绍及报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:华侨大学补充医疗报销规则说明。
二、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项目 主办单位:泉州市总工会 参与人员:在职在编教职工 补助标准:2024年前机关事业类型报销金额=(住院总费用-医保基金支付金额-非医保费用/公务员医疗补助)*60% 2024年后机关事业类型报销金额=(按基本医疗保险内的商业保险及统筹基金支付)*12% 因病猝死、工伤(职业病)、交通事故突发死亡且未产生住院治疗费用的,给付慰问金5000元。 申请流程:在泉州校区中国银行办理“泉工惠”职工服务卡。个人通过 “泉工医助”微信服务号申请医疗互助补助。 在线填报过程中特别提醒: 1、所在工会填写 “华侨大学教育工会”;2、“审核表”一栏可直接跳过,填写后续内容即可。 泉州市职工医疗补助办理咨询电话:0595-28123110。
三、泉州市女职工特病医疗互助 主办单位:泉州市总工会 参与人员:在职在编女性教职工 补助标准:第一类特病15000元;第二类特病3000元;第三类特病2000元;第四类特病1000元。 申请流程:在泉州校区中国银行办理“泉工惠”职工服务卡。个人通过 “泉工医助”微信服务号申请医疗互助补助。 注:女职工特病类别详见 “泉州市2019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” 附件《泉州市2019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-女职工特病类》(本站内搜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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